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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世君
李世君律师
黑龙江 牡丹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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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世君”律师是黑龙江大学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多次在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和中国政法大学三所国内最高的法律学府进修学习,具备一流的、最前沿的法律学知识。同时还学习过“财务会计学和建筑工程、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学”方面必要的知识,因此比较擅长代理建筑工程施工类纠纷。执业中其代理过的多起典型案例在当地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上都曾报道过,产生了一定的社会影响。李律师还是牡丹江市新闻传媒集团牡丹江广播电台新闻频道“法在身边”节目特邀的嘉宾律师,现场接听听众朋友的热线电话,为广大听众朋友答疑解惑、排忧解难。李律师自工作以来创造了无一例案件、无一个当事人投诉的罕有的执业效果。

   李律师特别擅于代理法院执行难案件,可以代理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担保机构呆坏账的法律执行清理,和各类建设工程施工欠款索要,包括政府拖欠的各类工程款,执行回款率高。如果您在法院执行环节遇到问题可以委托李律师代理解决。李律师承诺可以风险代理方式签订合同。在多起执行中,李律师通过不同方式协调帮助当事人追回大量欠款,包括部分政府拖欠的各类工程款。

李律师代理案件风格一向严谨,非常重视个人名誉、讲求诚信,处处为当事人的利益考虑问题,各方面素质都非常优秀。从当事人反馈回来的信息看,对李律师的评价都极高,是网站最权威、点击咨询率最高的专家级律师,无一人投诉、无任何不良反馈,李律师可以向委托人保证,只要做出承诺就一定要兑现。李律师特别擅于办理数额较大和比较重大民事案件以及刑事辩护案件,办事绝对让人放心。其分析案情细致、全面准确,所代理的案件胜诉比率高、而且办事效率高、收费合理,但凡与其合作过的人对其都是正面的评价。其严谨、精益求精的办案风格,诚信的执业精神、优质的法律服务,对案件的精辟分析和解读都是其工作特点。

在民事案件方面所擅长办理的案件类型还有;“建筑工程施工、工程安装等债权债务纠纷、最专业的交通事故索赔、工伤索赔及其他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最专业的经济合同类、知识产权侵权类案件,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银行及融资担保公司抵押贷款类纠纷;其它代理的常见案件如“婚姻家庭财产分割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等案件。

在刑事案件方面,李律师擅长办理各种经济、金融类犯罪案件、职务类犯罪案件,以及涉及走私、贩卖、容留、制造毒品类犯罪案件,其他常见刑事案件包括:故意伤害罪、交通肇事罪、聚众斗殴罪、诈骗罪、抢劫罪”等。典型案例如:xxx涉嫌非法经营罪无罪辩护案、xxx涉嫌贩卖毒品减轻刑罚案、xxx涉嫌合同诈骗罪无罪辩护案、xxx故意伤害罪减轻刑罚案、xxxxx多人聚众斗殴罪判处缓刑案、xx涉嫌职务侵占罪缓刑处罚案等都取得较好的辩护效果。

李律师工作经验丰富,接触的行业比较广泛,对企业经营运作非常了解,常年担任房地产类公司、企业,民办乡镇企业、各类商场、物业管理公司以及金融担保类公司的法律顾问,精于各类合同买卖、经济担保合同、房地产、建设安装施工类合同的审查,帮助公司、企业解决了很多疑难问题,避免了不少重大的经济损失。特别是一些新型的网络类公司、商务公司、民办乡镇企业、融资担保公司和其他一些中、小型企业等,都得到过李律师得极大帮助,为这些企业精心策划研究、提出不少好的方案和建议,帮助这些公司能够顺利的设立和平稳发展,避免了大量不必要的民事经济风险。

在劳动争议案件方面,其参与办理过牡丹江市最大的“某股份有限公司”近千人精简裁员和索要劳动报酬、加班费案件;某股份公司员工集体投诉索要职工分配股权案;某国有农场股权改制、选举、罢免公司高管人员案。

在离婚析产类案件中,李律师代理过最为复杂的夫妻离婚财产分割案,案件涉及银行存款分割,房屋不动产分割、公司股份分割、保险单收益、股票投资收益分割、金融投资、国库券投资分割,夫妻对外债务的承担等复杂情况,财产性质多样,案件涉及多地市调查取证。

在人身伤害赔偿类案件中,在交通事故索赔、工伤索赔领域无偿帮助代理过多位困难家庭成员严重伤残损害赔偿案,帮助受害人讨回了应得的赔偿。在普通债务担保纠纷类案件中,帮助过多起农民信用社联保侵权案。在法院执行阶段代理过多起执行困难案件,帮助当事人索要回了执行款。

其他重要业务还包括:代办各类公司企业工商设立、变更、注销登记事务;股权转让、公司改制、收购、破产清算:起草、审查各类经济、民事合同等;代为办理各种调查、工商查档业务。

李律师欢迎省、市地和外市县各界人士与之联系洽谈业务、展开合作。

联系电话: 13104538820

执所:黑龙江博学律师事务所

地点:牡丹江市平安街文化宫道北,新宏基大厦9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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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彩礼要返还,彩礼的范围怎么认定?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3-07-05 10:31)     点击:625

早在1993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9条也曾规定: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取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同时明确,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该司法解释中的“结婚时间不长”是一个不确定的概念,可由法官自由裁量。

二、彩礼的范围怎么认定

除了金钱之外,实物是否也可纳入彩礼的范围?金钱与实物虽然表现形式不同,但性质相同,均可以成为彩礼,具体在认定时法院应当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客观案情进行认定。如果当地有彩礼给付的习俗,且给付的金钱数额较大,或者给付的实物价值较高,均可以认定为彩礼。至于达到多大的数额或者多高的价值,由人民法院结合各地的经济状况等实际情况酌情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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